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本科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按照学校2023年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学校决定启动全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有5届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已停办的专业不参加本次评价,具体参评专业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加强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组织工作,各专业成立本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依据《东莞理工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办法》(教评通 [2023] 1号)(见附件2),实施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
2、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配合工作。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在2023年6月对2018届毕业生开展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以调查报告形式反馈给各专业。各二级学院及专业要主动做好与该届毕业生的联络沟通工作,确保问卷有效参与率不低于50%。
3、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评价。各二级学院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作为调研对象,以问卷调查或座谈会形式开展用人单位评价,了解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征求人才需求意见。
4、收集整理优秀毕业生案例。在本轮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过程中,每个参评专业收集的优秀毕业生案例应不少于毕业生人数的5%。关注新闻媒体、专门机构对专业的评价等相关信息。
5、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达成度较低的指标,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在专业教学相应环节中予以落实。
6、整理保存工作文档。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文档是学校检查评价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重要证明材料,各学院要注意整理保存。
7、按时提交相关评价材料。2023年9月30日前,参评专业完成《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2023年10月20日前,二级学院完成本院参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合议,并将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及学院评价合议结论提交至教评中心备案。
三、工作检查
2023年11月,教评中心将组织专家组对二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工作文档及持续改进工作情况等四方面内容开展检查评价,评价结果按专项评估纳入二级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指数。
联系人:曾华,电话:22862905。
附件: 1、有5届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一览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