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教评通 [2023] 4号

  • 发布单位:教评中心
  • 发布时间:2023-05-31 16: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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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二级学院(不含粤台学院、国际学院等):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指导意见》(莞工[2019]27号)文件精神,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由学生评教和教学单位评价两部分组成。本学期使用学生评教与领导干部教学督导听课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开展学生评教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类型

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出的理论课、理论/实验课、独立实验课、上机课、项目类课程、音乐实操课、体育技能课等。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等,暂不进行教学评价。网络选修课不纳入学生评教范围。

二、学生评教

(一)评教时间

16周周一 —— 16周周日(202365——611日)

(二)评教路径

1、关注智慧莞工公众号;

2、点开智慧莞工,点击一网通办,在系统直通车中点击莞工评教系统

3、登录成功后,在我的问卷里面选择本学期课程问卷进行填写;

4、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即可。

(三)班级参评率的跟踪

当学院参评率大于90%时,该学院完成学生评教。当课程教学班学生评教参评率低于50%,该教学班评教结果不被采用。

1、学院辅导员:评教前应组织学生班级开展评教动员,评教过程中注意关注参评率(参评率每天早上9:00更新)。对于参评率少于90%的学生班级,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学院辅导员可以在电脑端登录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https://ses-admin.dgut.edu.cn/——结果性评价——学生评教——参评率,查看本学院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

2、学生信息员:根据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提供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等,督促未参评同学及时评教。

3、不按时参加评教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下学期选修公共选修课的资格。

(四)其它

艺术类小班课程仍然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生评教,由教育学院自行组织评教,并在6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到教评中心备案。

三、教师评学

(一)时间

18周周一 —— 第19周周一(2023619日——626日)

(二)评学对象和内容

本学期末,教师需要在手机端“莞工评教系统”(登陆方式前面的评教路径有介绍)只需对大一、大二年级必修课程的授课班级的班风,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效果等进行评价问卷填写。未完成问卷的教师,系统将关闭其查询本人本学期学生评教信息的权限。

       四、教学单位评价

教评中心于下学期开学第1周公布本学期学生评教结果,二级学院依据《xx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实施办法》,完成对本院教师的单位评价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公示一周后,填写《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于下学期开学第3周上报纸质版与电子版到教评中心备案。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69-22862905 

附件: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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