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指导意见》(莞工[2019]27号)文件精神,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由学生评教和教学单位评价两部分组成。本学期,我校将使用新的“学生评教与领导干部教学督导听课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开展学生评教,不含粤台学院、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等。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课程类型与评教时间
(一)课程类型: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出的所有理论课、理论/实验课、外语课、独立设置实验课、上机课、体育技能课、音乐实操课、项目类课程。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等,学校另行组织教学评价。网络选修课不参加学生评教。
(二)评价时间:第14周周四 ~ 第15周周三(2019年12月5日~11日)
二、评价工作要求
1、学生评教路径
① 关注“智慧莞工”公众号
② “智慧莞工”公众号的“智慧莞工”栏目下的 “莞工评教”,点击进入
③ 登录成功后,在“我的问卷”里面选择本次课程问卷进行填写
④ 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即可
2、教学班级参评率的跟踪
当学院参评率大于90%,该学院停止采集学生评教数据。当课程教学班学生评教参评率低于50%,该教学班评教结果不被采用。
学院辅导员在评教前应组织学生班级开展评教动员,评教过程中注意关注参评率(注意参评率每天早上9:00更新),对于参评率少于90%的学生班级,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学院辅导员可以在电脑端使用中央认证登录“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http://ses.dgut.edu.cn:10101/resultEva/stuResultEva/rateEvaList)——结果性评价——学生评教——参评率,查看本学院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
学生教学信息员根据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提供的“教学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等,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
对于不按时参加评价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下学期选修公共选修课的资格。
(二)二级学院评价
教评中心将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2周下发包含学生评价结果的《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1),学院依据《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实施办法》,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4周前在“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中完成对教师的单位评价和综合等级数据的导入,并在评价结果公示一周后,报纸质版与电子版于教评中心备案。
(三)其它
1、评教信息的校正:本学期,学院管理员已经参照《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授课信息核对原则》(附件2)、《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单有误处理流程》(附件3)组织教师对本学期授课信息进行了核对。评教过程中,如学生、教师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学院管理员反映,系统开发公司会及时处理。因课表信息没有认真核对、校正而影响评教结果的,由二级学院自行负责。
2、音乐类小班课程等不参加学校统一评教的课程,由二级学院自行设计问卷组织学生评教,并在12月31日前提交《二级学院非统一评教课程学生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4)、评价问卷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到教评中心备案(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价结果的查询
学校将在下学期公布课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联系人:教评中心 曹梦霞,电话:0769-22862905;
教评中心 陈少琼 0769-22862987
附件: 1、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