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学巡查和听课办法》(莞工教〔2013〕5号)要求,现对本学期领导教师教学巡查和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具体事宜如下:
一、校内各二级教学单位
1、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巡查和听课人员名单》(附件1)(以下简称听课名单)中列出人员的听课次数、听课结论进行统计,于第18周周五(1月4日)前填写《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领导教师教学巡查和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
学院教务员统计教师听课情况,院系领导浏览听课意见后,《听课本》返还听课人员,使用完的《听课本》留院系存档。
2、未列入《听课名单》中的其它教师听课情况请一并统计上报。
3、担任校教学督导的教师听课情况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管理。
二、机关职能部门
因参加期末考试巡视,请第19周周三(1月9日)前提交《教学巡查和听课记录本》到教评中心。
联系人:教评中心曹梦霞,办公地点:行政楼B511,电话:22862905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巡查和听课人员名单
教评中心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