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不含粤台学院、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等):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教务[2011] 31号)要求,本学期继续使用“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组成
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原则上由学生评价和教学单位评价两部分组成。 学生评价和教学单位评价所占比例,按照《二级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实施办法》执行。
二、参评课程类型与时间
1、课程类型: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出的所有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音乐实操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项目类课程等实践教学环节等,学校另行组织教学评价。
2、评价时间:第14周周三 ~ 第15周周三(2018年12月5~12日)
三、评价工作要求
(一)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采用移动端或网页端两种方式进行。移动端可关注《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111111,如有改过密码,为修改后的密码。
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东莞理工学院http://dgut.mycospxk.com/

院系辅导员应组织学生开展评教宣传动员,并注意查看班级参评率,对于参评率少于90%的学生班级,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补评。对于不按时参加评价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下学期选修公共选修课的资格。
(二)二级学院评价
本学期仍然按照院系调整前的二级学院进行单位评价。各学院依据《二级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实施办法》,于第18周(1月6日)前完成对教师的单位评价,评价结果公示一周后,报《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于教评中心备案。
(三)其它
1、评教信息的校正:本学期开学初,院系管里员已经参照《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评教课表信息核对原则》(附件2),组织教师对本学期授课信息进行了核对。评教过程中,如学生、教师发现问题请及时向院系管理员反映,以便麦可思公司及时处理。因课表信息没有认真核对而影响评教结果的,由二级学院负责。
对于音乐类小班课程等不参加学校统一评教的课程,由二级学院自行设计问卷组织学生评教,并在1月6日前提交《二级学院非统一评教课程学生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3)、评价问卷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到教评中心备案(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价结果的查询
学校将在下学期公布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教师、二级学院可自行登录教务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查看。
联系人:教评中心 曹梦霞,电子版文件请发送至学校OA信箱
联系电话:0769-22862905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