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

教评通 [2018] 11号

  • 发布单位:教评中心
  • 发布时间:2018-10-31 15:59:55
  • 访问量:629
  • 分享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报发布制度的要求,学校决定从2017-2018学年起逐步建立和完善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确保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地位,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二级学院办学主体地位,通过建立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展示二级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成果和办学特色,实行本科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推进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建设,为学校质量年报提供基础素材。

二、主要内容

各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应紧紧围绕本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要素及培养特色来编制,既要反映人才培养的共性,又能充分展现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思想、新举措、新成果和培养特色,年度报告应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办学基本情况。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对向、本科专业设置及在校学生情况、生源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师资队伍数量、结构及建设发展情况,生师比、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描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风学风建设等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情况。

(四)质量保障体系。阐述人才培养核心地位落实情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课程评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评估与师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学生学习效果。描述在校生成长调查情况、应届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升学情况、就业情况等,最新收集到的应届毕业生调查、社会用人单位对往届毕业生的评价情况、往届毕业生成就等,全面呈现学生学业发展状况。

(六)特色发展。总结和分析学院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突出成绩和成功经验。

(七)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八)典型案例分析。选出1-2个专业、3-4门课程,进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分析和课程教学改革的典型个案分析。

 三、发布方式

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编写,于每年11月份在各二级学院及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学校在各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基础上,开展全校性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编写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证年度报告质量。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编写工作,在报告编写中要客观反映本学院实际情况,紧扣人才培养主题,抓住关键要素,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出解决问题或改进工作的措施,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报告要有相应支撑数据(见附件),并以数据为依据进行分析,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

(二)建立年度报告核查机制。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部门联动机制和重要内容核查机制,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统一数据采集时间。基本数据采集与当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时间相同,主要数据应保持一致。通常自然年度是上年度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学年度是上年9月1日到本年8月31日,时点是指本年9月30日。报告的内容要详略得当,字数不超过1.2万字。

(四)报送方式。各二级学院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二级学院上一学年度《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送教评中心,电子版发至教评中心曾华OA邮箱。联系人:曾华,联系电话:22862987。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二级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支撑数据与表格






今日访问量:350,总访问量:1070954   Copyright © 2018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行政楼五楼     邮编:523808     电话:0769-2286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