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不含粤台学院、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继教学院和研究生学院):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学期末学生评教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本学期课程数据的准确性,现开展核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课程类型
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出的理论课、理论(含实验课)、独立实验课、上机课、项目类课程、音乐实操课、舞蹈实操课、体育技能课等。
二、核查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授课教师自查课程数据
1.学院教务老师协助授课教师完成本学期课程数据核查工作。
2.授课教师登录手机微信进入“莞工评教系统”核对查看本人本学期课程数据,包括跨学院授课的课程数据。
3.查看路径:“微信”→“智慧莞工”公众号→“一网通办”→“莞工评教系统”→“学生评教信息”→点击“xxx课程”(注:上课信息中显示的,如1-16周三〔5-7〕6D-402(130),指的是6号楼D座402教室里有130个座位)。校外查询需要连接VPN。

四、学生信息员协助核对课程信息
学生信息员根据班级课表协助核对课程信息、任课教师授课学时等情况。
五、课程信息核查主要内容
若存在以下情况,授课教师请联系学院教务老师,统一上报教评中心。
1.课程数据在评教系统缺少或遗漏的情况。
2.课程数据类别错误的情况(如评教系统显示为实验课,实则为理论课)。
3.教师授课未达8学时的情况(包括代上课不足8学时);
4.选修课等课程因人数少原因未开课的情况。
5.任课教师因休产假、离职等原因未上课的情况。
6.艺术类小班课程仍然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生评教,由教育学院(师范学院)自行组织评教。
7.课程班级学生人数有错误。人数<5的,不需要上报;人数>5的,需要上报,由学院教务老师核实后在评教系统处理(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授课教师若符合上述“课程数据核查主要内容”中的第3条至第5条情况,需提交“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不参与学期末学生评教申请表”(附件2)给学院审核。学院教务老师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不参与学期末学生评教汇总表”(附件3),于11月29日前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备给教评中心。
2.请各院及授课教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课程数据核查工作,确保参评课程数据的准确性。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不参与学期末学生评教申请表
附件3: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不参与学期末学生评教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69-2286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