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学期初学生评教的通知

教评通 [2024] 9号

  • 发布单位:教评中心
  • 发布时间:2024-09-24 14: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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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二级学院(不含粤台学院、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继教学院和研究生学院)

为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教师教学方法和手段、进一步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评教管理办法》(莞工〔202343 号)要求,组织开展本学期学期初评教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教的时间

2024924日(星期930日(星期)。

二、评教的方式与路径

手机端微信智慧莞工一网通办莞工评教系统学生评教信息学期初学生评教。

三、被评对象

本学期1周至第3周已开课程及任课教师

四、评价结果

学期初学生评教结果不纳入教师个人教学评价成绩体系中,此次评教成绩仅作为了解和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状况提供参考依据。

五、班级参评

1.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评教前应组织学生班级开展评教动员,评教过程中注意关注参评率(参评率每天早上9:00更新)。辅导员和班主任可以在电脑端登录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https://ses-admin.dgut.edu.cn/stage/stuResultEva/start/rateEvaList——阶段性评价——学生评教——参评率查看本学院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

2.学生信息员:根据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提供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等,督促未参评同学及时评教。

六、结果反馈与跟踪

1.学期初学生评教活动结束后,教评中心对评教数据进行统计和整理,反馈至各学院;

2.学院认真梳理和分析学生评教反馈问题,组织召开教学研讨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于1018日(第7周)16: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至教评中心备案,教评中心对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 学期初学生评教问题反馈及改进措施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924

 

(联系人:李淇;联系电话:2286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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