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评估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须在5月25日前完成学院自评,并向教评中心提交《东莞理工学院XX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院级课程评估统计表》(附件1)及校级参评课程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纸质版一式六份)。
2.校级参评课程自评报告所需的“近两年学生评教、近一年校督导组评价、近一年院系领导及教学督导评价”等数据由教评中心提供给各学院联系人。
3.校级参评课程材料负责人按照《2021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评估准备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好各观测点依据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按《东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观测点上传材料一览表》(附件3、4)要求,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线上材料上传。《课程评估系统上传依据材料指南》《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评估系统参评课程账号密码》分别见附件5和附件6。
4.6月初校外专家开展线上评估工作,校内专家进入各学院开展现场考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少琼 22862987,纸质版提交地点:行政楼1B512。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XX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院级课程评估统计表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观测点上传材料一览表(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
附件4:东莞理工学院课程评估观测点上传材料一览表(专业必修课)
附件5:课程评估系统上传依据材料指南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