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指导意见》(莞工[2019]27号)文件精神,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由学生评教和教学单位评价两部分组成。本学期,我校继续使用“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学生评教,不含粤台学院、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等。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课程类型与评教时间
(一)课程类型: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出的所有理论课、理论/实验课、外语课、独立设置实验课、上机课、体育技能课、音乐实操课、项目类课程。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等,学校另行组织教学评价。网络选修课不参加学生评教。
(二)评价时间:第15周周四 ~ 第16周周三(2019年6月6日~12日)
二、评价工作要求
(一)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在手机微信公众号进行。可关注麦可思公司《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微信公众号,登陆账号:学生学号,初始密码111111,如有改过密码,为修改后的密码。
学院辅导员、学生教学信息员应组织各班学生开展评教动员,并注意查看班级参评率,对于参评率少于90%的学生班级,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补评。对于不按时参加评价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下学期选修公共选修课的资格。
(二)二级学院评价
依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指导意见》(莞工[2019]27号)文件精神,可以重新制订《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实施办法》,并报教评中备案。第18周(6月30日)前完成对教师的单位评价,评价结果公示一周后,报《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备案。材料学院教师的单位评价仍然按照调整前教师所在学院进行。
(三)其它
1、评教信息的校正:本学期开学初,学院管理员已经参照《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授课信息核对原则》(附件2),组织教师对本学期授课信息进行了核对。评教过程中,如学生、教师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学院管理员反映,以便麦可思公司及时处理。因课表信息没有认真核对而影响评教结果的,由二级学院负责。
2、音乐类小班课程等不参加学校统一评教的课程,由二级学院自行设计问卷组织学生评教,并在6月4日下午17:00前提交《二级学院非统一评教课程学生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3)、评价问卷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到教评中心备案(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价结果的查询
学校将在下学期公布课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教师、二级学院可自行登录教务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查看。
联系人:教评中心 曹梦霞,电子版文件请发送至学校OA信箱
联系电话:0769-22862905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