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
教务数据的准确性是保障学生评教结果准确的前提和基础。本学期第四周将测试新开发的学生评教系统,为确保课程、教师、学生等课表信息的准确,在学生评教前需要教务处相关科室和各二级学院教务员配合,认真核对、处理教务系统中的原始数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教务科及时删除未开出课程信息
上学期教务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下达的教学任务,由于学生选课人数不足、或者无授课教师等原因,课程无法开出的,相关信息需要及时清理并在教务系统中删除。
未开出课程主要包括全校公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全校公选课的学生选课在第二周结束,请教务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在第3周将不能开出的课程从教务系统上删除;专业选修课的学生选课在上学期末结束,学院教务员在开学第2周将《未开出课程信息表》提交教务科,第3周由教务科统一删除。
二、学院教务员、教务科核对教师授课信息
学院教务员在第4周前完成以下信息的核对,并在教务系统中予以修正。
1、本学院教师基础信息,包括姓名、工号、所属单位、是否在岗、是否外聘等;
2、本学期教师教学任务,包含讲授课程、专业班级、学生人数等。
3、某课程原来安排多人承担教学任务,实际有的教师不参与教学,应从教务系统中该课程授课教师名单内删除该教师。
4、一些课程授课教师变更,学院应在变更前提交教务处《教师变更审批表》。如果教师变更,学院未按要求提交审批手续,被领导专家和教学督导听课,或学生举报,或在学期末教师提交成绩时发现,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上述2、3、4的情况,学院教务员应于第3周前报教务科,第4周教务科在教务系统中统一更新。
三、学院教务员、学籍科、教务科确认学籍异动、重修学生名单和课表
1、学籍异动:卓越班、实验班、创新班等学生选拔,学生转专业、入伍等批量学籍异动的情况,学院第一周完成,第二周名单报到学籍科,教务处统一进行课表更新。没赶上开学初统一调整学生名单和课表的,由学院教务员随后自行在教务系统进行手工调整。
2、跟班重修:在开学后第4周前,学院教务员完成跟班重修学生名单的登记和教务系统确认。重修生不参加学生评教,评教前需要学院教务员在评教系统中删除重修生信息。
3、体育课教学改革(试验)班和社会体育专业是单班授课,由体育系教师自行安排教学时间,课表信息未进入教务系统。教育学院教务员应在第4周前向教评中心提供相关专业班级课表信息。
四、特殊课程类型的确认
1、从本学期开始,学生评教将根据不同课程类型,如理论课、理论/实验课、项目类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体育技能课、音乐实操课等,分别匹配不同的学生问卷。
2、考虑到教学计划执行的延续性和教务系统数据的稳定性,对于目前教务系统中已经存在的课程类型不宜进行调整。建议教务处在2019年新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引导系主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合理设置课程类型。
3、对于体育技能课,社会体育专业的体育理论课,音乐学专业的音乐实操课,在学生评教前,教育学院教务员完成以上课程类型在评教系统中的确认。
4、对于项目类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学院教务员在第4周前完成院系内部的确认,在学生评教前,完成以上课程类型在评教系统中的确认。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9.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