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评教基础数据工作的函

教评通 [2019] 2号

  • 发布单位:教评中心
  • 发布时间:2019-02-27 16:53:41
  • 访问量:298
  • 分享到:

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

教务数据的准确性是保障学生评教结果准确的前提和基础。本学期第四周将测试新开发的学生评教系统,为确保课程、教师、学生等课表信息的准确,在学生评教前需要教务处相关科室和各二级学院教务员配合,认真核对、处理教务系统中的原始数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教务科及时删除未开出课程信息

上学期教务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下达的教学任务,由于学生选课人数不足、或者无授课教师等原因,课程无法开出的,相关信息需要及时清理并在教务系统中删除。

未开出课程主要包括全校公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全校公选课的学生选课在第二周结束,请教务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在第3周将不能开出的课程从教务系统上删除专业选修课的学生选课在上学期末结束,学院教务员在开学第2周将《未开出课程信息表》提交教务科,第3周由教务科统一删除。

二、学院教务员、教务科核对教师授课信息

学院教务员在第4周前完成以下信息的核对,并在教务系统中予以修正。

1、本学院教师基础信息,包括姓名、工号、所属单位、是否在岗、是否外聘等;

2、本学期教师教学任务,包含讲授课程、专业班级、学生人数等。

3、某课程原来安排多人承担教学任务,实际有的教师不参与教学,应从教务系统中该课程授课教师名单内删除该教师。

4、一些课程授课教师变更,学院应在变更前提交教务处《教师变更审批表》。如果教师变更,学院未按要求提交审批手续,被领导专家和教学督导听课,或学生举报,或在学期末教师提交成绩时发现,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上述2、3、4的情况,学院教务员应于第3周前报教务科,第4周教务科在教务系统中统一更新。

三、学院教务员、学籍科、教务科确认学籍异动、重修学生名单和课表

1、学籍异动:卓越班、实验班、创新班等学生选拔,学生转专业、入伍等批量学籍异动的情况,学院第一周完成,第二周名单报到学籍科,教务处统一进行课表更新。没赶上开学初统一调整学生名单和课表的,由学院教务员随后自行在教务系统进行手工调整。

2、跟班重修:在开学后第4周前,学院教务员完成跟班重修学生名单的登记和教务系统确认。重修生不参加学生评教,评教前需要学院教务员在评教系统中删除重修生信息。

3、体育课教学改革(试验)班和社会体育专业是单班授课,由体育系教师自行安排教学时间,课表信息未进入教务系统。教育学院教务员应在第4周前向教评中心提供相关专业班级课表信息。

四、特殊课程类型的确认

1、从本学期开始,学生评教将根据不同课程类型,如理论课、理论/实验课、项目类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体育技能课、音乐实操课等,分别匹配不同的学生问卷。

2、考虑到教学计划执行的延续性和教务系统数据的稳定性,对于目前教务系统中已经存在的课程类型不宜进行调整。建议教务处在2019年新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引导系主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合理设置课程类型。

3、对于体育技能课,社会体育专业的体育理论课,音乐学专业的音乐实操课,在学生评教前,教育学院教务员完成以上课程类型在评教系统中的确认。

4、对于项目类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学院教务员在第4周前完成院系内部的确认,在学生评教前,完成以上课程类型在评教系统中的确认。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9.2.27




今日访问量:111,总访问量:1070715   Copyright © 2018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行政楼五楼     邮编:523808     电话:0769-2286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