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二级学院需提交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具体写作格式与要求见附件。
提交时间:2018年12月31日截止。
提交方式:电子版请发到教评中心段雄春研究员的OA邮箱,纸质版盖章后交到1B512。
联系人:段雄春
办公电话:22862127(2127)
手机:13652559208(641316)
3、自评报告格式规范
教评中心
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