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试行)》(粤教高函〔2017〕197号)的要求和《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莞工〔2018〕3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安排,在一年整改工作后学校需开展整改总结,形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及系列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并准备接受省教育厅审核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的核查回访,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总结工作。
为保证顺利完成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做好整改总结和“整改报告”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报告编制部门及分工
1. 编制单位
职能部门: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资产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评中心、莞城校区管委会、图书馆。
教学单位:二级学院(按调整前设置的学院,不含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知行学院)。
2.任务分工(见表1)
表1: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编制工作分工
审核项目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定位与目标 |
发展规划处 |
教务处、二级学院 |
2.师资队伍 |
人力资源处 |
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3.教学资源 |
教务处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图书馆、莞城校区管委会、教务处、二级学院 |
4.培养过程 |
教务处 |
二级学院 |
5.学生发展 |
学生处 |
二级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
6.质量保障 |
教评中心 |
二级学院 |
总稿 |
教评中心 |
|
二、整改报告撰写内容及格式要求
1.各牵头单位对照《整改方案》(附件1)中《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任务一览表》,按照专家组所提问题和本单位所制定的整改工作台帐,结合整改工作实际,逐项写实性地回应专家所提问题和学校所确定的整改内容的要求,撰写整改工作报告。
2.各责任单位则需按照牵头单位要求,结合本单位所负责整改项目中的具体整改任务和所制定的整改工作台账,结合整改工作实际,分别向牵头单位、教评中心提交整改报告。
3.各牵头单位撰写整改报告,均按各自所负责牵头的项目设一级标题;每个一级标题下,按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存在问题和持续整改计划等分设5个二级标题。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2。
4.整改报告要注重数据支撑和事实依据,注重与审核评估前的数据对比,力求无空话、套话,言简意赅。
三、提交时间
1.各责任单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各自所撰写的整改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牵头单位和教评中心。
2.各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各责任单位报送材料,形成项目整改报告,于2019年1月18日前纸质版提交教评中心(1B512),同时将其电子版发送联系人OA邮箱。
联 系 人:段雄春
办公电话:22862127(2127)
手 机:13652559208(641316)
特此通知。
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评中心代章)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