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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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5-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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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二级学院(不含粤台学院、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继教学院和研究生学院):

本学期学期末学生评教即将开始。为确保课程数据的准确性,现开展核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课程类型

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出的理论课、理论(含实验课)、实验课、项目类课程、音乐实操课、舞蹈实操课、体育技能课等课程。

二、核查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授课教师自查课程数据

1.学院教务老师协助学院授课教师完成本学期课程数据核查工作。

2.授课教师登录手机微信进入“莞工评教系统”核对查看本人本学期课程数据,包括跨学院上课的课程数据。

3.查看路径:手机微信→智慧莞工公众号→一网通办→莞工评教系统→学生评教信息→点击“xxx课程”(注:上课信息中显示的,如1-16周三〔5-7〕6D-402(130),指的是6号楼D座402教室里有130个座位)。校外查询需要连接VPN。

四、学生信息员协助核对课程信息

学生信息员根据班级课表协助核对课程信息、任课教师授课学时等情况。

五、课程信息核查主要内容

若存在以下情况,授课教师请联系学院教务老师,统一上报教评中心。

1.课程数据在评教系统缺少或遗漏的情况。

2.课程数据类别错误的情况(如:评教系统显示为实验课,实则为理论课)。

3.教师授课未达8学时的情况(包括代上课不足8学时)。

4.选修课等课程因人数少原因未开课的情况。

5.任课教师因休产假、离职等原因未上课的情况。

6.艺术类小班课程仍然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生评教,由教育学院(师范学院)自行组织评教。

7.课程班级学生人数有错误。人数<5的,不需要上报人数>5的,需要上报,由学院教务老师核实后在评教系统处理(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请各院及授课教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课程数据核查工作,确保参评课程数据的准确性。

2.授课教师若符合上述“课程数据核查主要内容”中的第3条至第5条情况,需提交“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不参与学期末学生评教申请表”(附件2)给学院审核。学院教务老师填写“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不参与学期末学生评教汇总表”(附件3),于5月26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的纸质版报送至教评中心1B510办公室,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附件:1.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单有误处理流程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不参与学期末学生评教申请表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不参与学期末学生评教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李淇;电话:0769-2286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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