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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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4-1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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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二级学院(不含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研究生学院):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指导意见》(莞工〔201927 号)文件要求,为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现就本次教师教学综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 参评对象:本学期全日制本科生课程任课教师,须参加期末学生评价。

2.除外情形:外聘教师(含外籍教师)评价得分,知行课程、通识教育课程、面授公选课及混合式公选课的评价得分,不纳入教师综合评价范畴。

二、学生评价

1.评价时间:分批次开放统一截至2026724日(通道自动关闭)

1—8周课程427日可以开始评价

912周课程525日可以开始评价

13—16周课程61日可以开始评价

1720周课程629日可以开始评价

重要提示:未按期评价者,无法查询本学期成绩。

2.评价工具与路径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评价,两种路径任选其一。

1微信端:“智慧莞工”→“一网通办”→搜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中问卷”→选择对应评价。

2网页端:登录https://jxzljc.dgut.edu.cn/index.html?v=3.39.1#/my-task/main/UnFinished “我的任务”→“进行中”→选择对应评价。

三、教师评学

1. 评价时间:87日前完成,逾期影响学院ETQI核算

2. 操作路径:与学生评价的操作路径一致

四、教学单位评价

1.结果查询: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师可在平台查询学生评教结果及反馈。  

2.材料提交:学院完成评价及公示后,填写附件3,于下学期开学第三周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至教评中心备案。

、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动员,督促师生客观公正完成评价,提升参评率与质量,确保结果真实有效。



附件:1.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学生使用手册

2.《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教师使用手册

3.《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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