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不含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继教学院和研究生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科生课堂教学的教学质量、评估教师教学方法和手段,进一步促进课堂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评教管理办法(修订)》(莞工〔2024〕59 号)要求,组织开展本学期初评教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教的时间
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 4月12日(星期日)
二、评教的方式与路径
1.评教方式:手机微信端
2.评价路径:手机端微信→“智慧莞工”→“一网通办”→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点击“我的问卷”→选择“2025-2026-2学期初学生评价问卷”。
三、评教课程范围
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出的所有课程。
四、被评对象
本学期第1周至第4周已开课程及任课教师。
五、评价结果
学期初学生评教结果不纳入教师个人教学评价成绩体系中,此次评教成绩仅作为了解和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状况提供参考依据。
六、班级参评率
1.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评教前应组织学生班级开展评教动员,评教过程中注意关注参评率。辅导员和班主任可以在电脑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HTTP://jxzljc.dgut.edu.cn/index.html?v=3.38.1#/questionnaire/Student/task-manage)——“教学调查”→“期中评价”→“统计分析”→“参评统计”,查看本学院的参评情况,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
2.学生信息员:根据教评中心提供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等,督促未参评同学及时评教。
七、结果反馈与跟踪
1.学期初学生评教活动结束后,教评中心对评教数据进行统计和整理,反馈至各学院;
2.学院认真梳理和分析学生评教反馈问题,组织召开教学研讨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于4月22日(第7周)16:00前提交电子版至联系人OA邮箱和纸质版至教评中心备案,教评中心对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 学期初学生评教问题反馈及改进措施汇总表
2.《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初学生评教的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3月26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286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