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学生评教”的通知

教评通 [2018] 3号

  • 发布单位:教评中心
  • 发布时间:2018-04-13 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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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内各二级教学单位(不含粤台学院、中法学院、国际学院):

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是我校实施校内教学质量监控的常态化工作。为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方便师生利用手机无线上网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从本学期开始,学校采用麦可思公司“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开展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平台主要功能简介

利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可开展以下三种形式的教学质量评价活动:

1、教师开展即时评价:是指教师教学过程中随时开展的教学质量评价活动。教师通过手机无线网络,自主设计评价表,确定评价内容、评价对象、评价时间,即时发起学生问卷调查,随时查看评价结果,旨在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需求、自我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2、学院组织阶段性评价:是指由二级学院自主设计评价表,自主确定评价对象和被评价对象,在学期中前期组织开展的教学质量评价活动。

3、学校开展结果性评价:是指由学校在学期末统一组织,对全体教师、全部课程、全体学生进行的教学质量评价或问卷活动。

二、“教学质量管理平台”首次使用工作安排

1、召开二级学院院系管理员培训会。第6周周三(4月11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确定1名系统管理员,将《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二级学院院系管理员报名表》电子版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曹梦霞。第6周周四(412日)下午1430在松山湖校区7A207(机房)召开系统培训会。

2、学校组织全体学生开展阶段性评价。第7周周一(4月16日)—第7周周五(4月20日),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登陆“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注册,完成评价任务。

3、教师查询阶段性评价结果。第8周周一(4月23日)开始,教师登陆“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或网络平台注册,查询学生阶段性评教结果。


希望广大教师和二级学院充分使用这一平台,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与需求,持续改进教学工作,从而达到提升教学质量的目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8年412

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二级学院院系管理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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