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期初学生评教的通知

教评通 [2025] 2号

  • 发布单位:教评中心
  • 发布时间:2025-03-10 14: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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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教师教学方法和手段、进一步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效果,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评教管理办法(修订)》(莞工〔202459 号)要求,组织开展本学期学期初评教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教的时间

2025318日(星期二)— 324日(星期一)

二、评教的方式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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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评对象

本学期第1周至第3周已开课程及任课教师。

四、评价结果

学期初学生评教结果不纳入教师个人教学评价成绩体系中,此次评教成绩仅作为了解和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状况提供参考依据。

五、班级参评率

1.学院辅导员:评教前应组织学生班级开展评教动员,评教过程中注意关注参评率(参评率每天早上9:00更新)。辅导员可以在电脑端登录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https://ses-admin.dgut.edu.cn/stage/stuResultEva/start/rateEvaList阶段性评价学生初评教参评率,查看本学院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

2.学生信息员:根据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提供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等,督促未参评同学及时评教。

六、结果反馈与跟踪

1.学期初学生评教活动结束后,教评中心对评教数据进行统计和整理,反馈至各学院;

2.学院认真梳理和分析学生评教反馈问题,组织召开教学研讨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于43日(第6周)16: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至教评中心备案,教评中心对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学期初学生评教问题反馈及改进措施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310

 

(联系人:李淇;联系电话:2286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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