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指导意见》(莞工[2019]27号)文件精神,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由学生评教和教学单位评价两部分组成。本学期使用“学生评教与领导干部教学督导听课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开展学生评教(不含粤台学院、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类型
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出的线上教学课程类型为理论课、理论/实验课、独立设置实验课、音乐实操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等,暂不组织教学评价。网络选修课不纳入学生评教范围。
二、学生评教
(一)评教时间:
第17周周二 ~ 第18周周二(2020年6月9日~16日)
(二)评教路径
1、关注“智慧莞工”公众号;
2、在“智慧莞工”栏目下 “莞工评教”,点击进入;
3、 登录成功后,在“我的问卷”里面选择本学期课程问卷进行填写;
4、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即可。
(三)班级参评率的跟踪
当学院参评率大于90%,该学院完成学生评教。当课程教学班学生评教参评率低于50%,该教学班评教结果不被采用。
1、学院辅导员:评教前应组织学生班级开展评教动员,评教过程中注意关注参评率(注意参评率每天早上9:00更新),对于参评率少于90%的学生班级,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学院辅导员可以在电脑端使用中央认证登录“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http://ses.dgut.edu.cn:10101/resultEva/stuResultEva/rateEvaList)——结果性评价——学生评教——参评率,查看本学院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
2、学生教学信息员:根据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提供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等,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
3、未不按时参加评价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下学期选修公共选修课的资格。
(四)其它
1、艺术类小班课程: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生评教,由教育学院自行组织评教,并在6月3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到教评中心备案。
2、体育技能课:本学期暂不进行学生评教。
三、教学单位评价
教评中心于第18周下发包含学生评教结果的《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1),学院依据《╳╳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实施办法》,完成对本院教师的单位评价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公示一周后于第20周(6月30日)报纸质版与电子版于教评中心备案。
四、评价结果的查询
学校将在下学期公布课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联系人:教评中心 曹梦霞 电话:0769-22862905
教评中心 陈少琼 0769-22862987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