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教评通 [2020] 4号

  • 发布单位:教评中心
  • 发布时间:2020-06-08 14: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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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指导意见》(莞工[2019]27号)文件精神,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由学生评教和教学单位评价两部分组成。本学期使用“学生评教与领导干部教学督导听课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开展学生评教(不含粤台学院、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程类型

本学期面向本科生开出的线上教学课程类型为理论课、理论/实验课、独立设置实验课、音乐实操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等,暂不组织教学评价。网络选修课不纳入学生评教范围。

二、学生评教

(一)评教时间:

第17周周二 ~ 18周周二202069~16日)

(二)评教路径

1、关注“智慧莞工”公众号;

2、在“智慧莞工”栏目下 “莞工评教”,点击进入;

3、 登录成功后,在“我的问卷”里面选择本学期课程问卷进行填写;

4、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即可。

(三)班级参评率的跟踪

当学院参评率大于90%,该学院完成学生评教。当课程教学班学生评教参评率低于50%,该教学班评教结果不被采用。

1、学院辅导员:评教前应组织学生班级开展评教动员,评教过程中注意关注参评率(注意参评率每天早上9:00更新),对于参评率少于90%的学生班级,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学院辅导员可以在电脑端使用中央认证登录“学生评教与听课系统”(http://ses.dgut.edu.cn:10101/resultEva/stuResultEva/rateEvaList——结果性评价——学生评教——参评率,查看本学院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

2、学生教学信息员:根据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提供的“班级参评率、班级未参评学生名单”等,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

3、未不按时参加评价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下学期选修公共选修课的资格。

(四)其它

1艺术类小班课程: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生评教,由教育学院自行组织评教,并在630前提交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到教评中心备案。

2体育技能课:本学期暂不进行学生评教。

三、教学单位评价

教评中心于第18周下发包含学生评教结果的《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1),学院依据《╳╳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系数计算实施办法》,完成对本院教师的单位评价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公示一周后于第20630报纸质版与电子版于教评中心备案。 

四、评价结果的查询

学校将在下学期公布课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

 

联系人:教评中心 曹梦霞     电话:0769-22862905 

             教评中心 陈少琼           0769-22862987 

 

附件:二级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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