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校级课程评估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教评通 [2019] 18号

  • 发布单位:教评中心
  • 发布时间:2019-11-15 09: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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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方案(试行)》(莞工教[2019]239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使用“学生评教与领导干部教学督导听课信息系统”对本学期参加校级课程评估的课程开展学生评教,不含粤台学院、中法学院、国际学院等。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课程范围与评教时间

1、参评课程范围校内各二级学院推荐的41门参加校级课程评估的课程见附件1),且课程本学期有授课。

若授课教师非本班学生上课老师,学生可以不填该问卷,但是班长要将该情况告知学院辅导员,作为教评中心统计使用。

2、评价时间:第11周周一 ~ 12周周三(2019年11月11日~17日)

二、评价工作要求

1、学生评教路径

① 关注“智慧莞工”公众号

② “智慧莞工”公众号的“智慧莞工”栏目下的 “莞工评教”,点击进入

③ 登录成功后,在“我的问卷”里面选择本次课程问卷进行填写

④ 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即可

2、教学班级参评率的跟踪

学院辅导员、学生教学信息员根据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提供的“校级评估课程班级参评率、未参评学生名单”等,督促未参评学生及时评教。


联系人:教评中心 陈少琼 曹梦霞,联系电话:0769-22862987


附件:校级评估课程学生评教班级参评率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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